3月10日消息,貴州貴陽呂女士去一家初創型公司試崗第1天發現該公司現行獎懲制度中有多條罰款制度,比如不接董事長、總經理電話1次或超過1小時不回復,發現1次罰款10000元,當天罰金未到賬的雙倍罰款及下班后椅子沒有推回原位扣10元等。
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截圖可以看到,董事長、總經理只需要發現一個電話不接或超過一個小時不回復,發現一次罰款10000元;副總經理、董事長助理、總經理助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只要發現一個電話不接或超過一個小時不回復,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各部門總監只要發現一個電話不接或超過一個小時不回復,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各部門經理只要發現一個電話不接或超過一個小時不回復,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以上所有罰款,當天罰金未到賬的雙倍罰款。
另外,該公司還對員工的考勤情況做了罰款說明,如有弄虛作假,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加倍處罰。
呂女士表示,獎懲制度里幾乎都是懲罰制度,自己應聘的是人資崗位,試用期工資為6000元左右,覺得接受不了這些制度,試崗當天便走了。
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截圖可以看到,董事長、總經理只需要發現一個電話不接或超過一個小時不回復,發現一次罰款10000元;副總經理、董事長助理、總經理助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只要發現一個電話不接或超過一個小時不回復,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各部門總監只要發現一個電話不接或超過一個小時不回復,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各部門經理只要發現一個電話不接或超過一個小時不回復,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以上所有罰款,當天罰金未到賬的雙倍罰款。
另外,該公司還對員工的考勤情況做了罰款說明,如有弄虛作假,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加倍處罰。
呂女士表示,獎懲制度里幾乎都是懲罰制度,自己應聘的是人資崗位,試用期工資為6000元左右,覺得接受不了這些制度,試崗當天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