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數字峰會和五一旅游旺季臨近,福州賓館住宿、飯店餐飲、交通運輸、旅游景點景區等需求量大幅增加。近日,福州市場監管部門發布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全市各相關經營者,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要嚴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標準和政策執行。執行市場調節價的,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用好自主定價權,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各旅游景區景點要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及優惠政策,并在顯著位置做好價格收費公示,嚴禁通過各種違規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
根據商品和服務、行業、區域等特點,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務價格,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各相關經營者應當自覺做到開誠布公、貨真價實、童叟無欺、信守承諾。
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相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撥打“12345”“12315”進行投訴舉報。(記者 劉珺 通訊員 游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