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嚴藝文、實習生凌粲報道:近日,有乘客乘坐南京地鐵時,因在地鐵車廂內喝水而被開出“告知單”。廣州對地鐵車廂內進食有哪些規定?據了解,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發布的《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明確規定,禁止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廣州市交通運輸部門解釋表示,若乘客因趕時間、肚子餓等原因確有進食意愿,可選擇在列車外,在盡量不影響他人的環境下進食。
7月25日,記者走訪廣州部分地鐵站,有車站工作人員表示“不推薦在列車上喝刺激性的飲料”。在列車車廂內,記者看到明確張貼了“請勿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的標識,還有乘客表示“不會介意別人在列車上喝水”。
記者梳理發現,交通運輸部發布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已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規定,“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被列入“乘客不得有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秩序的行為”。根據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發布的《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禁止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違反該守則構成違反《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在《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的解讀中表示,由于地鐵車廂相對密封、人流量較大、空氣流通性較差等環境情況,食物氣味容易放大,食物殘渣也容易亂掉,在列車內進食易對其他乘客造成困擾,且不同乘客對于刺激性氣味食物的主觀認定不同,實際發生時易造成乘客糾紛。
為了在密閉的車廂空間內營造良好的文明、安全乘車環境,根據交通運輸部相關規定以及廣州市倡導文明行為有關精神,并充分考慮部分乘客(如低血糖患者、腸胃病患者、嬰幼兒等特殊乘客需要通過進食緩解不適)有實際進食需求,將原規定的“禁止食用有刺激性氣味的食品”修改為“禁止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若乘客因趕時間、肚子餓等原因確有進食意愿,可選擇在列車外,在盡量不影響他人的環境下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