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劍”執法|麗水: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典型案例


案例一
松陽縣某學校食堂
未按規定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變更案
2024年6月14日,松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學校食堂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二樓操作間的操作臺上貼有“肉松”“白芝麻”“包裝紙袋”“沙拉醬”等字樣的標簽,依法調取監控視頻后確認該操作臺為制作三明治的區域。經查明,當事人在今年5月6日至31日期間,未取得冷食類食品制售資質非法制作加工三明治,涉案貨值共計1200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松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200元,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蓮都區某超市
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2024年4月27日,麗水市蓮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投訴舉報線索,依法對市區某學校外的某超市進行檢查,在散裝食品銷售區發現19包“香酥肉(油炸肉類)”已超過保質期。經查明,當事人2023年10月購進上述食品,因臨近保質期,將剩余產品拆零稱重銷售,超過保質期后仍在銷售,直至被市場監管部門查獲,涉案貨值共計23.42元。
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麗水市蓮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沒收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違法所得2元,處罰款3000元。
案例三
縉云縣某咖啡館
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2024年3月11日,縉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依法對新碧街道某中學外某咖啡館進行檢查,在廚房的冰箱貨架發現5瓶果醬均已超過保質期。經查明,上述食品為當事人于2022年從天貓平臺以28-32元/瓶不等價格購進,涉案貨值共計147.6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縉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處罰款3000元。
案例四
慶元縣某漢堡店
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案
2024年3月16日,慶元縣市場監管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某學校周邊店鋪進行檢查時,發現某漢堡店正在使用超過保質期的漢堡面包胚制作漢堡,同時在倉庫內發現相同批次漢堡面包胚192個。經查明,該店使用超過保質期漢堡面包胚原料加工的各類漢堡82個,涉案貨值187.84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慶元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沒收超過保質期的漢堡面包胚,處罰款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