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假冒牛肉干、抽檢不合格……成都這三家經營主體被曝光
時間:2024-12-06 09:11 來源:成都市場監管微信號
“鐵拳”為民


以案釋法
銷售假冒牛肉干
醬鹵肉制品超范圍使用著色劑
三黃雞抽檢不合格
……
@各位老板,請注意!
這些都是違法違規行為!
做不得!
對于此類違法違規行為
我們必將發現一起,曝光一起
為深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扎實推進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切實保障肉類產品質量安全,我市市場監管系統查處一批肉類產品違法犯罪案件,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希望各經營主體以案為鑒,依法誠信經營。
案例一
武侯區紅原手撕牦牛肉店銷售摻雜摻假食品案
2024年1月29日,武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消費者舉報轄區內紅原手撕牦牛肉店銷售假冒牛肉干后,隨即對該店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并委托第三方機構現場抽樣。檢驗結果為“檢出豬源性成分、檢出牛源性成分”。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禁止生產經營摻雜摻假的食品”。
行政處罰
武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查封涉事產品,罰沒合計46126.75元。
案例二
彭州市成都椰倫食品有限公司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案
2024年3月6日,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開展肉制品專項整治行動中,經執法檢查和監督抽檢查明成都椰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芝麻鴨(醬鹵肉制品)超范圍使用了著色劑“日落黃”。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禁止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行政處罰
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沒收涉事物品,罰沒合計16032.3元。
案例三
蒲江縣趙霞食品經營部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案
2024年6月3日,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成都市食品檢驗研究院對蒲江縣趙霞食品經營部銷售的三黃雞進行抽樣檢測,檢驗結果為:氟苯尼考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禁止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行政處罰
蒲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罰款2000元。
督督熊科普時間到
今年4月,國務院食安辦、公安部
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
《關于開展嚴厲打擊肉類產品
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部署各地開展為期8個月的
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四部門也在全省部署開展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通過查處一批重點案件、關停一批違法經營主體、懲處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行為,健全肉類產品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保障肉類產品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