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 | 新津這場“五常大米”侵權風波,趕緊來看看
來源:新津市場監管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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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上,各種商品琳瑯滿目,各種品牌層出不窮,企業通過品牌效應影響消費者的選擇,而消費者在選購時也更傾向于知名品牌。因此,部分生產經營者為了利益最大化,使用假冒商標,從而誤導消費,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案情回顧
2024年9月9日,我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在我區五津街道某干雜店購買到的“五常大米”不是真的五常大米。我局執法人員隨即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涉案的7袋“喬思羽五常長粒香米”外包裝印有“
”圖案,執行標準為GB/T 1354。按照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規定,“五常大米”執行標準為GB/T 19266,涉案“喬思羽五常長粒香米”執行標準為GB/T 1354,不符合“五常大米”執行標準的要求,我局于2024年9月27日進行立案調查。

經進一步調查得知,“五常大米”證明商標權所有人并未授權“喬思羽 五常長粒香”品牌商品使用“五常大米”證明商標,且涉案商品的執行標準也不符合“五常大米”執行標準的要求。
案件處理
當事人經營侵犯“五常大米”注冊商標專有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
當事人經營冒用“五常大米”地理標識產品名稱的行為,違反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第三十條第(四)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針對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違法時間短,履行部分進貨查驗義務,無主觀故意性,且未曾因同一性質違法行為而受到過行政處罰,同時為了支持市場經營主體紓困,優化法制化營商環境,經綜合考量,我局對當事人上述行為從輕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喬思羽五常長粒香米”7袋;罰款600元。
社會效果
婚慶行業有別于一般的服務行業,婚禮不僅是儀式流程,更是新人重要的人生時刻,對新婚夫婦及雙方家庭來說意義非凡。婚禮晚宴攝像具有不可復制性,一旦錯失某些重要場景就不可彌補。
地理標志產品通常因其獨特的自然條件、傳統工藝或文化背景而享有較高的聲譽和市場價值,保護這些地理標志有助于確保消費者購買到真正具有獨特品質的產品,從而維護產品的質量和信譽。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他強調,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關系高質量發展,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要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力度,只有嚴格保護知識產權,依法對侵權假冒的市場主體、不法分子予以嚴厲打擊,才能提升供給體系質量、有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注冊商標專用權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局敢于亮劍,嚴厲打擊規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有效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推動經濟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