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出臺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實施辦法 進一步規范食品經營市場秩序
時間:2025-07-08 10:21 來源:寧夏市場監管微信號 原文: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工作,優化食品經營環境,自治區市場監管廳近日印發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兩項新規將于2025年7月18日正式施行。


一是落實“四個最嚴”,回應基層監管需求?!掇k法》和《細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制度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在適應食品經營行業新模式、新業態發展需求的同時,堅持“放管結合、寬嚴相濟”,從解決問題入手,以防控風險為目標,明確了新興業態許可條件和審查標準,優化經營項目分類,規范許可備案流程,對商場超市和餐飲單位按面積進行劃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將關于食品經營者報告的有關內容歸納為專門章節,進一步解決了基層監管部門的實際困難,提升監管效能,健全完善了食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堅持放管結合,細化豁免許可情形。《辦法》清晰界定了食品經營許可與備案的適用范圍,明確了無需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六種情形,將用餐人數不足30人的單位食堂(學校?托幼機構、托育機構、養老機構、建筑工地、醫療機構除外)增加為其中一種情形,但需向縣級以上市場監管或行政審批部門備案,既減輕了低風險單位食堂的辦證負擔,又避免監管空白,進一步提高了監管精準度。
三是優化許可流程,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掇k法》簡化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材料,推行“一網通辦”和電子證照,縮短審批時限,提高辦事效率,降低企業制度性成本。明確了不需要現場核查的情形,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優化許可工作流程”的要求,規定了預包裝食品銷售、散裝食品銷售、經營項目減項等六種情形不需要現場核查,也明確了不適用免于現場核查的情形,切實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四是細化審查要求,突出風險分類管理?!都殑t》根據經營主體業態和項目風險程度分類審查。學校、托幼機構食堂不得申請生食類、冷葷類等高風險食品制售項目;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需配備專用運輸車輛、保溫或冷藏設施,且明確了食品處理區的面積要求等。《細則》中增加了簡單制售的許可審查特別要求,明確經熟制的預包裝冷藏冷凍食品進行拆封、解凍等操作,即食食品進行組合、洗切等操作,以及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類食品的低風險制售行為可以申請簡單制售,根據加工制作流程,簡化設備設施、專門區域,可不設置初加工場所、切配場所和烹飪場所,為混合食品經營、新型經營模式規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供稿丨餐飲食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