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 馮云云 杜姿霖
2月23日,濟南市民張先生向記者反映,2022年10月,他帶孩子在濟南市歷下區的“桂大叔·砂鍋粥海蠣煎”餐廳吃飯,孩子睡著后躺在了餐廳的椅子上,上菜的店員不小心把熱湯灑在了孩子腳上。隨后,孩子被緊急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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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當時三歲多,燙傷后接著起了不少水泡,疼得哇哇地哭,很長一段時間都影響行走,幼兒園也沒辦法正常去上。”張先生說,經過一個多月的治療,孩子的腳部還是留下了傷疤。
張先生告訴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考慮到孩子治療時支出的醫藥費、還有夫妻兩人的誤工費和后續可能會產生的祛疤費用等支出,他向桂大叔餐飲店提出希望賠償6000元作為補償,但公司并不接受,表示只能賠償500元現金和一張1000元的商場兒童樂園卡。
“我們只是希望能夠得到合理的賠償,我們不要他們這個賠償方案中的兒童樂園卡,希望他們折成賠償金額,但飯店不但不同意,還告訴我們因為找到媒體曝光,要起訴我們侵犯了他們的名譽權。”張先生表示。
針對張先生所說,2月25日,記者致電“桂大叔”上述門店了解情況,該店鋪負責人牛先生告訴記者,確有此事,但并非不同意張先生的賠償要求。“從一開始孩子燙傷我們就在全程跟進,當時的門店負責人和員工也因為此事被辭退了,我們只需要張先生提供相關的誤工證明和孩子因傷無法上幼兒園的證明,就可以答應他6000元的賠償要求。”牛先生表示,因為張先生稱自己是自由工作者,無法提供帶有公章的相關證明,所以目前未能就賠償方案達成一致。
而針對張先生要求將兒童樂園卡折合成現金一事,牛先生則表示:“因為張先生稱孩子的身體和精神都受到了傷害,賠償兒童樂園卡的初衷是為了彌補孩子的精神傷害。”
牛先生還告訴記者:“之前張先生向我們提供了銀行流水作為收入證明,讓我們去做‘加減乘除’,我們暫時接受不了這個方式。而且他在向其他媒體敘述的時候也稍微偏離了事實,現在我覺得我們也不需要協商了,建議張先生走法律渠道解決問題,這是最有效的一個方式。”
那么,餐廳要求張先生提供相關誤工證明是否合理合法,消費者向媒體曝光又是否屬于侵犯商家名譽權?
對此,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采訪了山東吉仁律師事務所的胡順雨律師。
“商家要求消費者提供相關誤工材料證明是合理的。如果是自由職業者,消費者可以提供自己在銀行的收入流水證明,商家可以通過消費者收入的平均值進行誤工賠償;如若無法提供相關證明,可要求按照城鎮居民誤工費標準進行賠償。”而關于消費者找媒體曝光是否屬于侵犯商家名譽權,胡順雨表示,不算侵犯名譽權。
天眼查數據顯示,“桂大叔·砂鍋粥海蠣煎”品牌所屬企業為山東桂大叔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注冊資本500萬元,某點評軟件顯示,目前“桂大叔·砂鍋粥海蠣煎”在濟南已開設5家連鎖門店。
截至目前,張先生仍未與“桂大叔”方面就賠償方案達成一致,針對此事,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將繼續跟進。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編輯 張蕾 王之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