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正義網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江西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孔發龍(正廳級)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非法占用農用地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贛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贛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對孔發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圖片來源:江西新聞聯播視頻號
收受大量高檔煙酒和禮金
使用公車參加私人活動
孔發龍,男,漢族,1962年6月出生,江西鄱陽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中國農業銀行江西省分行、中國人民銀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江西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等單位工作。
據江西省紀委今年9月27日通報,江西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孔發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問題。孔發龍利用全省農信系統特殊管理體制,濫用干部提拔和人事調整權、貸款審批權等,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的大量高檔煙酒和禮金,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還多次使用公車參加私人活動、回老家探親,并將其3臺私家車費用在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報銷。
打探省委巡視尚未公開的事項
道德敗壞,家風不正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0月18日發布通報,孔發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孔發龍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嚴重破壞政治生態;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及下屬禮品,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公車私用、私車公養,以考察名義變相公款出國旅游;組織觀念淡漠,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中為他人謀利,打探省委巡視尚未公開的事項;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家風不正,搞“家族式”腐敗;濫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在項目承接、發放貸款、選人用人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孔發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孔發龍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