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制止餐飲浪費典型案例的公告
時間:2024-11-03 07:37 來源:寶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寶雞市市場監管系統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省市場監管局有關要求,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堅持依法監管和宣傳引導相結合,積極勸阻食品浪費行為,依法糾正、查處了多起餐飲浪費違法行為。現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渭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醒案。
2024年2月,渭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轄區內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在經營場所內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二、渭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刀削面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醒案。
2024年5月,渭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轄區內某刀削面館在經營場所內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三、渭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餐飲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醒案。
2024年6月,渭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轄區內某餐飲店在經營場所內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四、金臺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醒案。
2024年9月,金臺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轄區內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經營場所內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五、金臺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燒烤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醒案。
2024年9月,金臺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轄區內某燒烤店在經營場所內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六、渭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烤肉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醒案。
2024年9月,渭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轄區內某烤肉店在經營場所內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未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未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以上案件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