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20期)
時間:2025-06-11 09:14 來源: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原文: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罐頭、冷凍飲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類、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等20類食品26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252批次、不合格9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50604.xls
3.食品抽檢合格—20250604.xls


一、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杭州市錢塘區劉金余干貨商行銷售的萵苣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平陽縣家友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萵筍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南潯李豹小吃店購進的水晶粉皮,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衢州市柯城豐磊水果商行在餓了么(網店)銷售的鱔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杭州錢塘新區李富長海鮮商行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平陽縣國輝電子商務商行在美團(網店)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平陽縣國輝電子商務商行對抽樣過程提出異議,經核查對該異議不予認可。
(四)臺州市黃巖區寧溪綜合市場周福順攤位銷售的荷蘭豆,吡唑醚菌酯、烯酰嗎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諸暨市大唐農貿市場陳大艷攤位銷售的荷蘭豆,烯酰嗎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金華市義烏市蘇溪鎮胡宅綜合市場孫新弟攤位銷售的荷蘭豆,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溫州、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臺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溫州、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臺州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