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528批次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2025年第10期)
時間:2025-06-10 09:19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原文:
近期,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茶葉及相關制品、畜禽肉及副產品、調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水產品、水果類、糖果制品、鮮蛋、飲料、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飲食品等22大類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528批次樣品,其中檢出15批次不合格樣品。主要涉及農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標、污染物超標、微生物污染問題。
2.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3.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docx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包頭市昆都侖區胖媳婦蔬菜店銷售的老姜,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春茂蔬菜經銷部銷售的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包頭市昆都侖區澤田蔬菜經銷部銷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永亮蔬菜水果調味品門市部銷售的生姜中噻蟲胺與韭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惠民生鮮果蔬超市銷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六)包頭市昆都侖區小穆蔬菜經銷店銷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七)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薛家灣艷華蔬菜大全銷售的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超標問題
(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馬瑩華蔬菜副食店銷售的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薛家灣艷華蔬菜大全銷售的準格爾王王經銷部生產的粉條,山梨酸及其鉀鹽與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老馬蔬菜水果店銷售的精制粉條,山梨酸及其鉀鹽與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呼和浩特市金川開發區慶客隆超市銷售的小吳粉條,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五)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魯二厚蔬菜調料批發部銷售準格爾旗萬家運來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粉條,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污染物超標問題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愛民街趙美麗火鍋店使用的碗(自行消毒),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問題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曉廚味到飯店使用的杯子(自行消毒),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產品信息.xlsx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